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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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二甲醚的推广使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二甲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二甲醚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本通知所称二甲醚,是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中国和法国科学技术混合委员会会谈纪要
中国 法国
中国和法国科学技术混合委员会会谈纪要
(签订日期1981年7月7日 生效日期1981年7月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签订的科学技术协定(第三条第三段),双方同意举行联合工作会议检查和讨论中法科技交流的进展情况。
为了表明发展科技交流的兴趣,两国政府建议这个联合工作会议采用科学技术混合委员会的形式,以下简称“混委会”。
混委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八一年七月二至七日在巴黎举行。
双方代表团名单见附件一。
第一条 职责
混委会的职责是:
总结自一九八0年以来执行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北京签订的科技交流计划和同年十月二十日在巴黎签订的补充项目议定书的科技交流的开展情况;
根据两国的优先顺序,确定今后一段时期的合作领域或项目和实施手段,并提出必要的说明和意见;
共同采取措施,促进、改进和加强上述科技交流;
注意协调和实施已确定的交流计划;
鼓励对口部门直接联系,促进交流计划的实施。
第二条 总结
混委会颇有兴趣地注意到两国科技部门之间签订的对口协议或签订合作活动的会谈纪要,如附件二清单中所列的那样。
混委会着重指出,最近两年交流数量有明显的增加,一九八0年中方派遣短期或长期团(组)已达一0九人;法方派遣短期或长期团(组)为一五一人(参照附件三)。
这些交流主要是在基础研究、地学、农学、生命科学和工业技术方面。
第三条 手段
双方建议在今后一段时期,各方都要努力维持用于中法科技合作的手段,并保证合作顺利开展。
合作要按互惠的原则进行;派出国承担国际旅费;接待国负担在其国内逗留和交通费用。
执行本计划交流项目时,在接待国一旦发生疾病或事故,接待国在其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必要医疗救护。
第四条 合作计划
双方起草了今后几年合作计划大纲。这个计划扼要地记载在附件四的技术卡片中。
如有必要,双方保证通过外交途径,与有关部或机构协商后,再修订合作计划。
双方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协商,确定下届混委会的时间。
本会谈纪要于七月七日在巴黎签订,一式两份,每份用中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方代表团团长 法方代表团团长
戚 德 余 伊夫·雅克
(签字) (签字)
关于全国煤矿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全国煤矿安全大检查具体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煤安[2000]第18号
2000年7月10日 签发: 王显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对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
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下发了《关于搞好煤矿安全
生产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煤办字[2000]第102号)。为搞好
全国煤矿安全大检查,现就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l、江总书记对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
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
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情况。
3、煤炭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健全完善
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考核、奖惩规定。
4、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及事故隐患监控、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发
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煤矿伤亡事
故是否按规定要求统计上报。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区、部门、单位
要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者、管理者的责任。
5、安全监察、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在机构改革中,煤矿安
全职能落实情况,安全工作是否得到加强,有关部门是否做到各司其职。
6、煤矿瓦斯煤尘重大事故防治情况。矿井"一通三防"是否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别是矿井通风防尘系统是否完善可靠;"一
通三防"的措施是否落实。
7、煤矿火工品厂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矿井火工品运输、储存、使
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8、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煤矿新工人是否按规定培训后
下井;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煤炭企业法人是否经过安
全专业技术培训,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是否持有
《矿长资格证书》。对未持有《矿长资格证书》的,令其停产整顿。
二、检查的组织安排
l、各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不留
死角,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整顿措施,切实消除隐患,检查情况要向
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抓住重点,对重点
企业进行抽查,并要及时逐级汇报检查情况。
3、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6个安全检查组,
由局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区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吴道荣 副组长李文俊
成员:安监司李伟敏、装备司李德波、整顿办吕敬民、
劳保学会孙学伟
检查地点:黑龙江省(重点鸡市、鹤岗矿务局)
第二组:组长尉茂河 副组郭福善
成员:整顿办蔡英勃、人事司朱志林煤炭报李江、
煤炭工业协会陈奇
检查地点:甘肃省(重点白银币、靖远矿务局)
第三组:组长付建华 副组长成家钰
成员:安监司陈国新、整顿办纪国友、企改司雷长群、
监察局陈万起
检查地点:河南省淮南市(重点平顶山市、
淮南矿业集团)
第四组:组长梁嘉琨 副组长窦永山
成员:安监司商登莹、办公室孟连仲、整顿办常进军
检查地点:山西省(重点吕梁地区、大同矿务局)
第五组:组长姜庆俊 副组长吕金枪、王浩
成员;安监司孟斌成、装备司李福龙、劳保学会郭松林
检查地点: 四川省(重点攀枝花市、攀枝花矿务局)
第六组:组长邬荣康 副组长张志康
成员:经济运行中心邹维纲、周彬、周寅生、朱新秋
检查地点:湖南(重点郴州地区、资兴矿务局)
检查时间安排:7月12日至22日。25日各检查组汇报。
三、检查的具体要求
l、各检查组要在认真听取企业自查情况汇报基础上,确定检查重
点,依据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深入井下生产现场,
严格进行检查。
2、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准备好汇报材料并配备有关
专业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检查中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不
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即:(1)、"两证"不全和矿长没有安全资格
证的;(2)、独眼井;(3)、矿井没有采用机械通风;(4)、没有合理的
防排水系统;(5)、没有使用专用的防爆电器设备;(6)、生产矿井人员
升降没有使用专用容器;(7)、开采有突出危险煤层的小煤矿;(8)、井
采高硫高灰煤层(含硫大于3%,灰分大于40%)的小煤矿,要坚决停
产整顿。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限
期停产整改;对屡次停产不整顿的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决不姑息迁就。
4、检查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安
全监察局,各有关企业要认真总结,7月25日前将书面汇报材料报安全
监察司。
5、国家煤炭工业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6个安全检查组要按
要求认真总结,7月25日前将书面汇报材料报安全监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