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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04:53:14  浏览:820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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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188号




  《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8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刘奇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宁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http://gtog.ningbo.gov.cn/art/2011/9/5/art_12963_2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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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强化省政府政务工作,充分发挥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在省政府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是省政府政务例会之一。
二、秘书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
(一)一定时期内贯彻省政府全面工作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等问题;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问题;
(二)加强省政府机关自身建设及不断提高政府机关运转效率和质量等问题;
(三)各位副秘书长分工范围内需要通报的较重大问题;
(四)涉及两位副秘书长以上分工,需要协调的问题;
(五)提请省长办公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需要协调的问题;
(六)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及需要由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和决定的问题。
三、秘书长办公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列席人员包括: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副主任、省政府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省政府秘书长召集并主持,在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或由秘书长决定临时召开。
五、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秘书承办;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会议的督办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督办检查室并省政府办公厅一至八处负责。



1998年3月4日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物价局,各计划单列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
近几年,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姻当事人对婚姻证书的质量需求有了很大变化,加之纸张、印刷、运输价格上涨等因素,原民发[1979]36号文件规定的婚姻证书收费标准已不适用。许多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自行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
鉴于各地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婚姻证书印刷装帧价格都不尽相同的情况,全国统一规定婚姻证书收费标准的做法已不适宜。今后,婚姻登记证件收费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计划单列市(区)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证件的工本费用,提出收费标准,商
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婚姻登记的收入,除归还民政事业费垫付的印刷成本费用外,价差溢余部分专项用友用,提出收费标准,商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婚姻登记的收入,除归还民政事业费垫付的印刷成本费用外,价差溢余部分专项用于婚姻登记工作的业务建设,不得挪作它用。



198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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