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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03 23:25:15  浏览:843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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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

2010年08月27日 


   关于大力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大力推进专利电子申请(以下简称电子申请)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全力做好电子申请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各知识产权局在电子申请推广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子申请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国自2004年实施电子申请以来,电子申请在专利申请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今年,“推进电子申请”已明确纳入《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中,成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电子申请的推广普及,有利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声望和参与国际专利合作事务的话语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专利申请和审批效率,降低社会成本,实现多方共赢;有利于提高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电子申请推广工作。

二、尽快制定实施有利于电子申请的政策措施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加强电子申请的政策环境建设和条件能力建设,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电子申请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电子申请推广的社会氛围,全面消除本地区专利资助政策中有碍电子申请推广的规定或条款,促使电子申请的潜力尽快发挥出来,至今年底将本地区的月电子申请率提高到50%以上,力争达到70%左右。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各地电子申请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电子申请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尽快研究制定电子申请推广方案,以电子申请的宣传、培训为重点和切入点,全面推进电子申请推广工作。当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拓展电子申请宣传培训的渠道和手段,及时制定实施电子申请宣传培训方案。必要时,我局将给予必要的支持,包括互派业务骨干交流学习、开展远程视频教学和现场交流指导等。

四、积极谋划,重点推进“两个转变”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深入调研,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重点推进“两个转变”。一是提高本地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型企事业单位对电子申请的认识,推动其专利申请意识尽快实现由纸件申请向电子申请的转变;二是调动本地专利代理机构电子申请的积极性,推动其工作方式尽快实现由纸件方式向电子方式的转变。当务之急,要充分发挥本地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大型专利代理机构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全面促进本地区电子申请推广工作。

五、充分发挥代办处的作用,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各代办处不仅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各地批准设立的从事专利申请服务的窗口部门,也是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的重要组成部门或工作抓手。随着电子申请的发展,各代办处相继开展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登记、电子申请人工受理等一批新业务,作用进一步凸显。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本地代办处的“一线”服务作用,利用其独特的资源和优势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电子申请,同时提供必要支持,保障代办处做好电子申请相关业务和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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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
教育部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高教局(厅):
最近,接到一些单位来信,要求对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一九七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教育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79)教计字503号文件的规定中,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的范围问题
,予以明确。经商得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已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转(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为公办教师的,均可按照上述两个文件中计算工龄的规定执行。
二、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被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毕业(结业)后,仍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原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可与毕业后任教师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980年7月8日
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宣传教育

李彦


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关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我们邗江党校作为理论宣传教育的的阵地,立足实际,开动脑筋,发挥优势,力求实效,积极努力地开展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认真吃透计划生育政策精神,以主体班次和函授班次讲台为“主阵地”,以教师科研调研为“助动器”,上下同心,全局同力,在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做出了较大贡献。近几年来,我校在“邗江区年轻女干部培训班”、“邗江区团干部培训班”、“邗江区机关中层干部培训班”、“邗江区青年干部培训班”、“邗江区副乡局级干部培训班”等不同类别、不同部门的主体班次和不同年级本科、大专函授班次的办学中,穿插或专门设置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内容,先后有4500多人次接受培训学习,并取得良好的教学、宣传效果。
同时,我校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专题调研3次,附带调研6次,教师撰写有关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科研文章5篇,其中,有3篇在《理论与实践》(扬州市委党校主办)、《苏中论坛》(泰州市委党校)等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另外,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各种教学科研活动,有助于教师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提高能力,从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我校先后组织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专职教师参加了由扬州市计生局组织的赴高邮开展的计划生育调研活动;参加了“扬州市党校系统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研讨会”;组织教师参加《理论与实践》(扬州市委党校主办)举办的“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科研征文”活动,并有一篇文章被录用发表;2002年组织教师“以文赴会”,参加了江苏省委党校主办,常州市委党校承办的“江苏省党校系统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科研理论研讨会”。2003年我校比较成功地承办了“扬州市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观摩会”,我校朱雷老师承担了这次观摩会唯一的一个专题教学。最近我们又接到市计生委的关于召开“           ”文件通知,研讨会在今年下半年召开,我们已经把任务布置下去了,争取有2名教师以文赴会等。
二、基本做法
在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教学和宣传工作中,我校逐步形成了比较科学完备的、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做法:
1、抓好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思想统一,才能步调一致;只有思想重视,才能落到实处。我校从校长到教师,在思想上都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把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作为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党校教学安排中不可缺少的教学内容,作为党校为全区“三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为此,在各类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中,千方百计挤时间安排有关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内容,在函授学历教育的授课中,鼓励和提倡教师穿插有关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教学内容。在科研和调研方面,也鼓励和提倡教师选择有关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力争形成科研理论文章。由于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有效,我校的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工作多次受到省市委党校的肯定和表彰。
2、抓好制度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校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如在教学方面,我校制定了《教师教学测评考核办法》、《集体备课制度》、《教师新课试讲制度》等,在科研调研方面,我校制定了《科研调研考核制度》等。所有这些规章制度为教学、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保证,当然也为作为我校教学科研重要内容之一的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3、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我们认为不断完善教师素质,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是做好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宣传教育工作的最基础和最关键的环节。为此,我校指定两名教师作为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的专职教师,及时派送他们参加省市委党校举办的“党校系统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师资培训班”,并在资金和时间上予以支持和保证,鼓励他们互相研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实际,我们还积极开展了“老带新”新老结对活动,避免和防止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宣传和教学工作出现“后继无人”现象,从而保证计划生育与人口理论教学的师资连续性和师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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